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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觉得我要是姜芦,我就感谢白奋斗,不管白奋斗是好是坏,主动还是被动,我是真的感谢白奋斗,感谢他让我彻底看清了一个人。不再沉溺于这烂泥塘子。”
明美眨眨眼,说:“我觉得,姜芦就是这个意思啊。就是不离婚可惜了她。”
庄志希:“如果我是姜芦,我就不离婚。周群一个月挣九十多,这是妥妥的高工资。正好周群是有短处的,他名声坏了又不行了,再也找不到媳妇儿了,短处拿捏在姜芦的手里,他们母子肯定不敢招惹姜芦了。怕她提离婚嘛。到时候家务肯定也是不用姜芦来做的。这能挣钱,人还没能力乱搞,他就算是嘚瑟起来也无非就是心里想一想,实际干啥又做不到。然后因为有短处,周家两母子肯定是不敢提离婚,姜芦在这个家还不随心所欲?她连伺候这娘俩儿都不用,这样日子真是挺好的。”
“还真是哈。”
庄志希笑:“可不嘛。”
他们讨论着姜芦家,而此时周群正在给姜芦按腿,就跟慈禧太后身边的大太监似的。十分的用心。
他说:“这个力道咋样儿?”
姜芦:“挺好的,我这年纪别别人大,又是头一胎,总是辛苦些……”
周群:“你该休息就休息,不差那么点工。”
虽然周群娘唧唧的,而且心里还有花花肠子,但是对姜芦倒是真的变了,主要是,就如同庄志希说的,他是真的怕离婚,他的名声经不起蹉跎了。
在加上,姜芦是真的有孩子了。
这是他盼望了十来年的事儿,如果姜芦这个孩子没了,那么他就彻底得给人养孩子了。毕竟,他以后都不行了。现在老天爷垂怜,姜芦有了孩子,他是一点也不敢造次。
再多的事情,都要等姜芦平安的生下孩子。
其实如果姜芦没有怀孕,从阴暗的角度来想,周群甚至是乐意姜芦跟别人有一个孩子,也一定要让姜芦生一个的。他家不能绝户,最起码面儿上不能绝户。
现在是阴差阳错的天意,姜芦真的怀孕,倒是让他避免了戴有色儿的帽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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