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还以为入了丁籍,比奴隶好不了多少呢,如今看来,自己活的才更不像人。
“我看你家崽子,穿的用的和延越其他孩子没有区别。”
常顺家孩子内里穿着短襦长裙,外边套着毛皮做的外衫,这是祭司府给家丁家的孩子统一做的,样子好看不说还十分保暖,与部落里其他孩子的穿着几乎无异。至于他话里的“用得”,是指孩子斜挎的书包,因为是蒙学统一发的,自然也和其他孩子一样。
“是,祭司大人宽厚。”常顺诚心感念说。
“不知你家崽子的丁籍要从何时算起?”
毕竟小孩子除了张嘴吃饭,其他什么都做不了,在他看来十年丁籍定是不能从来延越久算的。
常顺摆摆手:“我家崽子可不是丁籍,只要这期末的摸底测试合格,他就能拿到内城的户帖,如果过不了,也能得到外城的户帖。祭司说了,我们父母赚的钱,怎么也够养活一个孩子,既然孩子是自己养的别人又没有出钱,就不能算丁籍。”
那人有些吃惊,“还能这样?是只被祭司选走的如此,还是其他人也如此?”
能去挑选家丁的,大多都是在延越任职的,至少也是有一定眼光的,所以办事都很敞亮。
“所有人都如此,不过我命好,被祭司挑中了,祭司家待遇更好一些。”
不只是聊天的人,一旁的那些人听了都在心里叹气,早知是这样,当初就应该选择拿丁籍加入延越。
常顺看出他的悔意,说:“你也不用觉得遗憾,我听祭司说了,你们这次过来就是考虑是否加入延越的。这不又是机会吗?可要抓住了。”
那人对此有些犹豫,不确定地问:“机会?”
常顺不答反问:“你觉得眼前这里如何?”
如何,在常顺的同族看来,这里宛如神仙居所。
“很好,特别好。”
“首领和祭司规划的卫星城,也就是在巡防城那建的新城,会比这里还要好。”
同乡一脸不相信的问:“这是延越主城,其他地方怎么会超越这里?”
常顺也不着急解释,只说:“一会儿你就知道了。”
听到这话的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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