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 不听话的狗
“那年春天,我刚转学到实验中学,第一次去麦田写生。”谷知春颧骨处仍有泪痕,“就遇上了非晚。”
桑家从国外认回来的二少,刚满十四岁,也在实验中学上初中,谷知春经常看见他从桑氏那辆接送桑榆上放学的劳斯莱斯里出来。小少爷相貌标致,个子挺高,整日背个书包屁颠屁颠跟在哥哥桑榆后面,桑榆书包上的挂饰也比他有存在感些。
桑非晚中文不好,一口脆皮普通话滑稽非常;倒是逢人就笑得热情,露出洁白的八颗牙。桑榆一开始对这个来路不明的野种弟弟不爽,可每次窝着的一包火迎上那对笑眼,就都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哥哥的千思万绪最终化为一句“非晚别总对着别人乐,地主家的傻儿子啊你”。
弟弟则腼腆端起唇角表示接受,但很快左耳朵进右耳多出,只是将哥哥黏得更紧。
三月,恰逢艺术班每年春天的写生活动,桑非晚看到桑榆收拾刮刀画板,嚷嚷着要和哥哥一起去郊区。死缠烂打抱大腿了好几天,桑榆终于松口。
春日的麦田风景极好,微风所到之处,青白的小麦花翻涌如浪。连天花海中,桑非晚将十四年来最灿烂的笑,奉献给了一个穿校服的阴郁少年。
少年觑了觑眼睛。
好神奇,地主家傻儿子的笑容像道热流,冲散了他眼前的雾气。
绿色涟漪一圈一圈,清晰地漾上眼中,亦漾进心里。
紧接着,顾知春看到同自己“主人”桑榆一模一样的面庞,他一怔,明白了来人是谁——傻倒不一定傻,家里有地是真的。
缓了片刻,谷知春抱着某种邪恶的念头,走上前问桑非晚,要不要做自己的模特。
“反正我的画都是为桑榆画的,拿他弟弟练练手也不算过分。”谷知春面色微妙,喜悦和厌弃同时浮在唇角,“学校里人人皆知非晚是桑榆的软肋,一开始我只是想抓住软肋,让桑榆收敛一些。基金会于我有恩,但是他……”
谷知春生长在肃城福利院,但天生骄傲要强——在绘画天赋和眼疾同时被发现后,他毫不犹豫地将后者关进潘多拉之盒,又用勤奋和汗水给盒子做了美丽包装,换来了在油画界的初显锋芒,以及被实验中学基金会看上的机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 第2页 / 共3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