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恍惚间他回忆起第一次见到阿暹。
十六年前,洛杉矶一辆举派对大巴上。
与举杯畅饮的其他人不同,闻珏坐在一角翻阅着教授给他的最新财经资料。
脖子忽然被人圈住,只听陆炡抱怨:“出来玩的,能不能别这么扫兴?”
一向平近易人的闻珏难得敛起眉,将钢笔放在桌上。
陆炡双手举起,“我的错,不该骗你过来,这不是看你最近忙着发期刊压力太大,想让你放松一下心情。”
闻珏没理,将资料收进单肩包里起身离开。
刚转身便撞到一个人,包掉在地上纸张撒了一地,没看清是什么人对方已经没了踪影。
“什么人啊,真没素质……”
陆炡弯腰,帮闻珏收拾好,“看看有什么少的吗?”
闻珏摸了摸身上,说:“钱包。”
那会儿陆检察长还没披上斯文败类的皮,张口就骂:“操,我就知道!”
附近没监控,能找到的概率渺茫。两个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分别去前后两个街区报警。
闻珏去的是费耶特街,早两年以“乱”人人避之,这两年治安稍微好了些,但也不时被报纸刊登社会新闻。
所以闻珏不再打算往里去了,准备去附近的警点。
路过一个胡同时,听见里面“哗啦”一声响。他脚步一顿,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往里面一照。
一个深蓝色大垃圾桶旁边倒了一堆啤酒易拉罐,角落里地上放着一把黑色的雨伞。
而手电筒的光,正好将躲在雨伞后面的人的影子映在了旁边的墙上。
闻珏犹豫片刻,走了过去。
还没等他碰到伞,便被拿开了。手电筒照在蹲在墙角的人,对方下意识用手挡住脸,随后慢慢移开。
看清对方的相貌时,闻珏微微一怔。
凌乱乌黑的中长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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