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来。
不管怎样,她在这个世界留下了永恒的印记了,也算是没白来一趟。她从未如此为自己骄傲过。
任知昭终于洗了个澡。
她抓着湿发走出来,赤脚踩在木地板上,感觉整个人都轻了两斤。
总算不用再当苦行僧了,可以犒劳一下自己了。
她想起姚思逸临出门前,说送了她个“庆功礼物”。
她于是来到厨房,打开冰箱,一眼就看到里面放了个牛皮纸袋。袋口被整齐折了两道,袋身上用马克笔写着:“to老任”。
任知昭嘴角弯了一下,把袋子拎出来,在厨房灯下打开。
是一瓶酒,瓶身细长通透,印着日文,不认识,但看着就高级。
旁边还有一张小卡片,是便利店那种现成贺卡,背面字迹狂放,写得却用心:
“老任啊,辛苦了!你真的很优秀,不要听别人说什么,你在我眼里就是天才!乐坛没你不转!下届格莱美没你我不看!
——老姚。”
任知昭忍不住笑了,鼻子跟着一酸。
酒这玩意儿,为了维持嗓音条件,她已经很久没碰了。
不过想到姚思逸写下这些字时的模样,她还是抽了个玻璃杯,拎着酒去向后院。
十二月的洛杉矶,虽说和夏天无异,到了晚上还是有些凉的。任知昭从晾衣架上拿了条毯子裹着,踢开几片落叶,躺到吊床里。
牛油果树在她头顶静静伫立,枝叶没怎么动,天动了。
天上满是晚霞,紫的,橘的,粉的,缓缓地流转。
任知昭打开了酒瓶,一股浓郁香甜瞬间冲出瓶口——是给胜利者准备的味道。
“我去,这什么好东西。”姚思逸真上路子,品味也好。
她赶紧倒了一杯,举杯,在自己的额头上轻轻磕了一下。
“恭喜我。”
没人共饮,她就自己敬自己。一口下去,桃子的甜味先冲出来,谷物的香醇随后慢慢铺开。喝不出什么酒味,像饮料。
是因为太久没碰,才显得格外好喝吗?每天都小心翼翼地保护嗓子,此刻她要放纵一下,别说是一杯酒了,任知昭觉得,现在的自己值得全世界的嘉奖。
有风吹过,凉凉的,很温柔。任知昭舒服地窝在吊床里,歪着脑袋望天空,几口便将一杯饮尽。
洛杉矶的落日像一场浪漫的暴动,把人醉死在金色与玫瑰色的光影里。
真美,真好。
此刻就算是这样死了,好像也没什么遗憾了。
她真的很开心,开心得有些恍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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